青岛市税收征收协助条例

第九条

青岛市税收征收协助条例 第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时,应当查验车辆购置税和车船税完税凭证或者免税证明;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时,应当查验车船税完税凭证或者免税证明。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4-01-1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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