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胶州湾保护条例 第四十五条 青岛市胶州湾保护条例 第四十五条 采用海水脱硫工艺处理废气,所排废水的重金属离子浓度不超过海水第三类水质标准、其他污染物浓度符合《山东省半岛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有关规定的,方可排入胶州湾。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11-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