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青岛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预算、预算调整方案、决算,监督预算执行及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11-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