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预算绩效管理条例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青岛市预算绩效管理条例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市、区(市)人民政府确定的有关经济功能区管理机构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适用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4-09-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