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预算绩效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青岛市预算绩效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级政府的预算绩效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4-09-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