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七条

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23-12-0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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