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四条 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四条 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专业化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建设,定期对检查人员开展培训与考核,提升检查人员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专业知识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 部门规章 发布日期:2021-12-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