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盐专营办法
第四章 食盐的储备和应急管理

第二十二条

食盐专营办法 第四章 食盐的储备和应急管理 第二十二条 盐业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食盐供应应急预案,在发生突发事件时协调、保障食盐供应。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7-12-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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