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盐专营办法
第三章 食盐销售

第十二条

食盐专营办法 第三章 食盐销售 第十二条 国家实行食盐定点批发制度。非食盐定点批发企业不得经营食盐批发业务。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7-12-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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