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第四章 法治环境

第三十一条

驻马店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第四章 法治环境 第三十一条 网信部门应当建立营商环境网络舆情的监测、研判、处置、反馈机制,发现涉及营商环境的网络舆情,应当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及时移交有关部门,督促其加强线下整改,及时回应网民关切,有关部门应当核实处置并反馈结果。
新闻媒体应当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对损害营商环境的行为和典型案件予以曝光。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捏造虚假信息或者歪曲事实进行不实报道,不得利用新闻报道向市场主体索取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12-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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