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第六条 驻马店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第六条 各级国家机关应当大力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增强尊重、信任、包容企业家的社会认同;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营造尊商、亲商、安商、乐商的文化氛围。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12-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