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第三章 防治措施 第二十七条 驻马店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第三章 防治措施 第二十七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绕城公路建设,在城市进出口处科学规划建设物流园、产业园、批发市场、停车场等,限制重型柴油车、拖拉机以及三轮汽车进入城区。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1-0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