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山体保护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驻马店市山体保护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山体保护坚持统筹规划、生态优先、分类保护、合理利用、科学修复、损害担责的原则。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07-0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