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山体保护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驻马店市山体保护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相对高度二十米以上的自然山体的保护管理、科学利用、修复治理等活动。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07-0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