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山体保护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九条 驻马店市山体保护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应当开展山体保护的宣传教育,增强公众山体保护意识。新闻媒体应当加强对山体保护的公益宣传和舆论监督。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07-0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