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
第五章 城市桥涵设施管理

第二十八条

驻马店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 第五章 城市桥涵设施管理 第二十八条 市政设施主管部门会同自然资源和规划、交通运输、水利等部门,根据城市桥涵设施的规模、结构、地质环境等情况划定城市桥涵安全保护范围,并向社会公告。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12-3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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