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燃气管理条例
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

第九条

驻马店市燃气管理条例 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 第九条 新区建设、旧区改造、乡村建设,应当配套建设相应的燃气设施;暂不具备条件的,应当预留燃气设施建设用地、空间。
未预留燃气设施用地、空间的老旧小区,需要安装燃气设施的,应当符合国家技术规范要求。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6-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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