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 第八章 考试经费 第三十三条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 第八章 考试经费 第三十三条 县以上各级所需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经费,按照现行财政管理体制,在教育事业费中列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妥善安排,予以保证。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4-07-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