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地方立法条例 第七章 地方性法规的解释 第五十一条 鹤壁市地方立法条例 第七章 地方性法规的解释 第五十一条 常务委员会通过的地方性法规解释报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7-06-1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