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地方立法条例 第七章 地方性法规的解释 第五十条 鹤壁市地方立法条例 第七章 地方性法规的解释 第五十条 地方性法规解释草案经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由法制委员会根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进行审议、修改,提出地方性法规解释草案表决稿,由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7-06-1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