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地方立法条例
第七章 地方性法规的解释
第四十八条
鹤壁市地方立法条例 第七章 地方性法规的解释 第四十八条 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解释,报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地方性法规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的;
地方性法规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地方性法规依据的。
地方性法规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的;
地方性法规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地方性法规依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