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循环经济生态城市建设条例

第一条

鹤壁市循环经济生态城市建设条例 第一条 为了促进生态城市建设,推进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绿色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8-3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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