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第六章 运 输

第五十条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第六章 运 输 第五十条 托运、承运和自行运输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应当采取安全保障措施,防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在运输过程中被盗、被抢、丢失。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24-12-0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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