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三章 环境卫生管理

第二十四条

三门峡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三章 环境卫生管理 第二十四条 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环境卫生设施档案制度,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要求及时提供环境卫生设施档案资料。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01-1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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