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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口岸服务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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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上海口岸服务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上海口岸服务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本市口岸开放、通关服务优化、口岸环境保障等工作,适用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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