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专利保护条例 第二章 专利管理 第十三条 上海市专利保护条例 第二章 专利管理 第十三条 专利管理部门应当加强专利信息网络建设,为社会提供专利保护信息服务和其他相关专利信息服务。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