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规定 第九条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规定 第九条 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及其办理情况涉及国家秘密的,有关机关、组织和代表应当依法做好保密工作。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