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二章 会议的召开 第七条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二章 会议的召开 第七条 常务委员会会议必须有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过半数参加,才能举行。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