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第二章 会议的举行

第二十二条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第二章 会议的举行 第二十二条 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举行秘密会议。举行秘密会议由主席团会议决定。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1990-04-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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