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建议征集若干规定 第十条 上海市人民建议征集若干规定 第十条 建议人提出的建议应当客观真实,一般具备建议主题、主要事由、对策建议、建议人基本信息等要素。涉及个人诉求以及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事项不宜作为人民建议提出。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06-2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