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价格管理条例
第四章 价格的监督

第三十条

上海市价格管理条例 第四章 价格的监督 第三十条 新闻舆论单位应当运用舆论工具,宣传价格法律、法规,正确引导生产、经营和消费,揭露价格违法行为,对经营者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价格舆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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