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会展业条例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三条 上海市会展业条例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三条 对非营利性展示活动的促进、服务和规范,可以参照适用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3-1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