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会展业条例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一条 上海市会展业条例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一条 会展活动各方主体在会展活动中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3-1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