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会展业条例 第二章 促进与发展 第八条 上海市会展业条例 第二章 促进与发展 第八条 市商务部门应当会同市有关部门编制本市会展业发展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纳入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向社会公布并组织实施。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3-1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