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
第三章 资金支持

第二十二条

上海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 第三章 资金支持 第二十二条 本市鼓励金融机构面向中小企业开展产品、业务、服务等金融创新。
市人民政府设立的金融创新奖,应当对面向中小企业的金融创新活动予以支持。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05-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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