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促进行业协会发展规定 第十条 上海市促进行业协会发展规定 第十条 行业协会可以根据会员需求,组织市场拓展,发布市场信息,推介行业产品或者服务,开展行业培训,提供咨询服务。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