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共卫生应急管理条例 第七章 保障措施 第六十五条 上海市公共卫生应急管理条例 第七章 保障措施 第六十五条 公共卫生领域的预防、应急准备、应急处置等所需经费,列入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10-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