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共卫生应急管理条例
第七章 保障措施

第六十五条

上海市公共卫生应急管理条例 第七章 保障措施 第六十五条 公共卫生领域的预防、应急准备、应急处置等所需经费,列入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10-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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