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共卫生应急管理条例 第七章 保障措施 第六十六条 上海市公共卫生应急管理条例 第七章 保障措施 第六十六条 本市加大科研投入力度,加强公共卫生科技攻关体系和能力建设,鼓励、扶持科研机构和有关企业研究开发用于公共卫生事件预防与处置的技术和设备,加快疫苗、诊断试剂、医疗器械与药品研发,推进病原学与流行病学研究。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10-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