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共卫生应急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十一条 上海市公共卫生应急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十一条 本市积极参与全球公共卫生治理,依法加强公共卫生领域的信息共享、人员技术交流等国际交流合作,共同防范公共卫生安全风险。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10-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