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共图书馆条例 第二十四条 上海市公共图书馆条例 第二十四条 本市实行公共图书馆通借通还服务,通过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服务体系和配送体系建设,实现公共图书馆文献信息资源共建共享。鼓励公共图书馆开展图书借还线上预订服务,依托物流体系线下配送图书。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4-11-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