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共图书馆条例

第二十四条

上海市公共图书馆条例 第二十四条 本市实行公共图书馆通借通还服务,通过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服务体系和配送体系建设,实现公共图书馆文献信息资源共建共享。
鼓励公共图书馆开展图书借还线上预订服务,依托物流体系线下配送图书。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4-11-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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