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条例
第四章 设施建设和管理

第四十一条

上海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条例 第四章 设施建设和管理 第四十一条 本市根据主要机动车道的道路情况、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量以及公共汽车和电车流量等,开设高峰时段公共汽车和电车专用车道;符合条件的单向机动车道,应当允许公共汽车和电车双向通行;符合条件的主要道口,应当设置公共汽车和电车优先通行的标志、信号装置;本市主要机动车道,应当开设港湾式停靠站。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5-1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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