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园管理条例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 上海市公园管理条例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 因公园管理责任造成游客伤害的,应当赔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7-11-2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