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出版物发行管理条例
第三章 出版物发行的管理

第十八条

上海市出版物发行管理条例 第三章 出版物发行的管理 第十八条 举办全国性或者地方性出版物展销活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上级出版主管部门备案。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08-2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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