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出版物发行管理条例 第三章 出版物发行的管理 第十八条 上海市出版物发行管理条例 第三章 出版物发行的管理 第十八条 举办全国性或者地方性出版物展销活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上级出版主管部门备案。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08-2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