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
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八条

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 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八条 劳动者在订立劳动合同前,有权了解用人单位相关的规章制度、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情况,用人单位应当如实说明。
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有权了解劳动者健康状况、知识技能和工作经历等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01-11-1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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