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区县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直接选举实施细则
第五章 选民登记

第二十条

上海市区县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直接选举实施细则 第五章 选民登记 第二十条 选民小组的编划,一般为四十人左右,选民小组长由选民推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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