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司法鉴定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上海市司法鉴定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鉴定机构、鉴定人从事司法鉴定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12-1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