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
第二章 政府职责

第七条

上海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 第二章 政府职责 第七条 对关系到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商品交易市场,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相应的扶持政策。
政府提供场所设置商品交易市场的,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公开招标投标方式选择市场经营管理者。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5-1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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