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地下空间规划建设条例
第二章 地下空间规划
第八条
上海市地下空间规划建设条例 第二章 地下空间规划 第八条 本市地下空间分为浅层、中层和深层。
本市地下空间实行分层利用。地下空间开发应当优先安排市政基础设施、民防工程、应急防灾设施,并兼顾城市运行最优化的需要。
本市地下空间实行分层利用。地下空间开发应当优先安排市政基础设施、民防工程、应急防灾设施,并兼顾城市运行最优化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