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地面沉降防治管理条例 第二章 地面沉降防治规划 第七条 上海市地面沉降防治管理条例 第二章 地面沉降防治规划 第七条 市规划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结合本市地质环境状况,组织开展地面沉降调查,并通过政府网站等渠道发布本市年度区域性地面沉降的相关数据。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3-04-1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