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城市更新条例 第六章 浦东新区城市更新特别规定 第五十五条 上海市城市更新条例 第六章 浦东新区城市更新特别规定 第五十五条 浦东新区应当统筹推进城市有机更新,与老城区联动,加快老旧小区改造,打造时代特色城市风貌。支持浦东新区在城市更新机制、模式、管理等方面率先进行创新探索;条件成熟时,可以在全市推广。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08-2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